日常管理
商学院处分公示----周思昊同学
时间:2021-05-20 访问量:
院学发[2021]04号
关于给予周思昊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周思昊,男,20级经济三班学生,学号为2015010304,无故缺课;
周思昊同学不严格要求自己,在第九周课堂考勤中未经请假,无故缺到,且存在伪造假条现象。
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周思昊同学警告处分,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学生 处分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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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院领导
发送:各学生班级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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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