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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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处分公示----通报批评

通报批评

赵娜娜,女,18级工管二班学生,学号为1715060230,旷课6学时;

王  博,男,18级市营一班学生,学号为1715070101,旷课8学时;

罗典波,男,18级市营二班学生,学号为1715070203,旷课8学时;

张家乐,男,18级电商一班学生,学号为1815110107,旷课6学时;


以上4名同学不严格要求自己,在第一周至第四周周五的考勤检查中未经请假,多次无故缺到,累计达到6学时及以上。

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赵娜娜等4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