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学生工作教师工作规范
时间:2018-04-07 访问量:
主管领导:主管全院学生工作,统筹学生党、团建设,学生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毕业生就业等工作。
学工办主任兼团委书记:1、指导院团委、学生会工作;
2、协助主管领导统筹、协调学生工作办公室各项工作;
3、主管年级管理、思想教育及相关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党务等工作。
辅 导 员:1、负责年级思想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党建工作;
4、负责全院勤工助学工作 ;
5、负责学生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6、负责心理健康与大学生成长辅导工作;
7、负责学院就业工作;
8、负责学院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学风建设工作;
10、负责全院学生宣传工作。
二、工作要求
1、作为一名德育教师,学生工作教师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故每一位教师都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满腔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必须深入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积极倡导健康、丰富的校园文化活动,关爱学生,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而努力工作。
2、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每位教师必须深入到各年级当中,了解各年级状况,积极帮助同学们排忧解难,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思考工作,不允许有旷工现象发生;各辅导员是所负责年级学生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是分管责任人。
3、各辅导员对所负责年级发生的事故须及时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如果辅导员在事故发生时,不知道、不处理、不汇报,酿成严重后果的,提交院党政联席会甚至校党委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如果向主管领导汇报后,因为主管领导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上报而酿成严重后果的,同样应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4、如无特殊情况(如与院工作会议发生冲突),每周星期一下午4:00召开工作例会,商讨、总结并布置工作。
5、坐班教师必须遵守坐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如果因工作需要需离开办公室则必须留言,否则按违纪处理。如果累计次数超过学院年度考核要求,按学院年度考核文件,提交院党政联席会议处理。
6、学生工作教师和学生之间要保证信息的畅通,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必须随时打开通讯工具,延误了工作并酿成事故的按第三条处理。
7、学生经费使用不得马虎,指定专人在指定商店挂账,要有记账详单,并须写明用途,否则不予报销,各位老师须互相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8、负责日常管理的辅导员必须重视学生的日常管理,对学生按规章制度从严要求,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关爱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思想状况。
9、负责党、团工作的辅导员必须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的引导工作,倡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活动,鼓励学生举办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向党、团组织靠拢。
10、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创造条件,指导学生开展各类有利于学习的活动。
11、逐步实现和完善学校与家长的共同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
12、所有学生工作教师都应积极献计献策,为开创我院学生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工作。
商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