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部、女生部部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时间:2016-08-06 访问量: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大学生日常常规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管理和监督体系,生活部、女生部秉持“立足生活,注重细节;踏实认真,积极主动”的工作宗旨,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部门规章制度目的
充分体现“文明、卫生、有序、活泼”的宿舍文化气氛,进一步加强对各寝室的管理,加强宿舍健康向上的思想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推动大学生成长成才和校园文化建设。
二、生活部、女生部日常工作
(一) 日常查寝规范
1、大一查寝:
①时间:正常查寝周数为1-18周周日-周四晚10:00-10:40,每周检查五次;
②晚未归界限:10:40以后未归(查寝人员10:40后方可离开);
2、大二查寝:
①时间:正常查寝周数为1-18周周日-周四晚10:00-10:40,每周至少检查四次;
②晚未归界限:10:40以后未归(查寝人员10:40后方可离开);
3、大三查寝:
①时间:正常查寝周数为1-18周周日-周四晚10:00-10:40,每周至少检查三次;
②晚未归界限:10:40以后未归(查寝人员10:40后方可离开)
4.报到制度要求:
①未按时回寝室的同学和查到晚未归的同学需带学生证、身份证、一卡通三者之一到所在区域查寝负责人处报到,到其他区域负责人处报到为无效;
5.寝室若有异性逗留、养宠物等违反《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情况,经劝告未果通报全寝人员并及时上报日常管理组,日常管理组定期制作重点寝室重点人员名单并上报老师;
6.请假只收假条原件,假条需年级分管辅导员签字才有效;假条交于班团,班团须在周五下午6点前上交至办公室,查寝人员不予接受;查寝人员要依据实际情况做好记录;
(二) 日常卫生规范
1.查卫生时间:每周二中午12:00-12:40;
2.各寝室必须在12点之前打扫好寝室卫生,生活部、女生部成员在12:30之前必须检查完毕,12:40后方能离开;对于卫生打扫情况糟糕的寝室,生活部、女生部成员必须进行复查,以保证每间寝室的干净整洁;
3.12:40前寝室无人或拒检视为卫生差;如查卫生当天有特殊情况无人在寝室需到辅导员处打证明交予所查区域负责人;其余卫生检查标准详见卫生评比标准;
(三) 大功率用电器检查
1.大功率用电器的定义:大功率用电器通常指超过500W或对宿舍电路存在威胁的用电器,常见的有烤鞋器、热得快、电饭煲、电水壶、电饭煲和电磁炉等;
2.大功率用电器检查制度:大功率用电器的检查将贯彻于任何时段,任何时候生活部、女生部都有权制止并没收违规使用的大功率电器,并做好相关记录予以通报批评,并上报辅导员、书记;
(四) 突击检查
1.查寝突击:
①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突击检查(可有所创新);
②突击检查在查过一遍的基础上进行,在10:40后进行,突击人员离开负责区域前报到视为晚归,突击结束后统一记为未归;
2.卫生检查抽查:
①每月至少安排两次卫生突击检查;
②卫生抽查通知必须提前在抽查前一天公示;
③卫生抽查时间、标准与正常查卫生时间一致。
三、生活部、女生部奖惩制度
(一) 通报制度
1.每周一生活部、女生部将上对周晚未归、卫生评比结果汇总公示;
2.生活部、女生部每个月进行晚未归清理,未归累计达3、4、5次及以上者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
3.生活部、女生部每个月进行卫生评比结果清理,卫生不合格累计达两次的个人或者寝室,将其或者寝室全体成员予以警告处分;累计达三次的,予以严重警告处分;累计达四次的,予以记过处分;
4.生活部、女生部晚未归及卫生评比结果将纳入贫困生认定、评奖评优考核,累计一定次数晚未归及卫生差将取消贫困生认定、评奖评优资格;
5.生活部、女生部晚未归及卫生评比结果与入党挂钩,累计一定次数晚未归及卫生差将取消入党资格;
(二) 优秀奖励制度
1.“流动红旗”制度:
①对于上一月卫生评优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寝室或者表现突出的寝室即有资格参加“优秀宿舍”流动红旗的评比,评优次数最多可评为“优秀宿舍”,根据该寝室纪律检查情况选出优秀宿舍,授予流动红旗,颁发相应奖品,并予以通报表扬(一般情况按男女寝室1:2分配);
②在评优次数最多寝室中,若寝室成员本月份出现晚未归现象则取消“优秀宿舍”评比资格;
③流动红旗每一个月流动一次,月末上交流动红旗交由生活部、女生部保管。获得寝室必须在寝室醒目位置悬挂流动红旗,若该寝室在本段时间内出现严重违规情况(卫生检查不合格、出现一人次晚未归)立即撤销其流动红旗,并予以通报批评;
④评比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湖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生活部、女生部所有;
2.“百优宿舍”“文明宿舍”“优秀寝室长”评比:
①学校每年度进行“百优宿舍”评选,学院每年度进行“文明宿舍”评选:“百优宿舍”按学院宿舍总间数的3%左右评选;“文明宿舍”按学院宿舍总间数的5%左右评选;优秀寝室长按学校分配名额评选;
②评比将从上年度各寝室归寝情况、卫生情况结合宿舍干部、学习等情况综合评选,评选细则详见评选“文明宿舍”活动通知;
③ 评选将从自行申报材料寝室中评选最优寝室;
④ 评选结果将予以公示,评选奖金详见学生手册规定。
四、其他
①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经管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湖南科技大学经管学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