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20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见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校凡符合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规定的选拔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撰写《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并将各种证书、奖状、书籍、论文等附加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交本人所在学院(独立科研机构和机关处室双肩挑人员到业务所在学院申报)。
(二)学院审核推荐
1.学院汇总申报人员材料,于9月25-26日到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签名盖章);
2.学院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同意推荐或不同意推荐);
3.学院汇总推荐人选材料,填写《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电子档及纸质1份)。
(三)学校组织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专题会议选拔推荐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确定校级推荐人选。
(四)学校将推荐材料在校园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报送材料与推荐要求
(一)为积极推进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工作,加大学术领军人才的培养力度,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湘人社函件[2018]227号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推荐,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实施。
(二)各学院于2018年10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1.《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按附表说明打印,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档;《反映人选政治思想、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纸质材料1份;推荐人选的各类证书、奖状、论文等附件材料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人签署姓名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2.《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1份并提交电子档。
电子文档请发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szk@hnust.edu.cn
联 系 人:韩春伶 侯花蕾
联系电话:58290213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