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工作,请各教学院及相关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附件1)和《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文号未出,以正式文件为准,附件2)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湖南科技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科大政发[2015]67号,附件3)文件和职改纪要【20161号(附件4)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2017年度教师系列职称推荐、申报材料报送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

各相关单位成立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不少于9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由学院院长(或学工处处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在推委中产生。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全体推委表决通过。推委应具有正高职称,教师代表需占一定比例。

推委会的成员名单请于323日前交校职改办,由校职改办登记备案。

二.召开推荐会议,组织推荐

推委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会议,推荐委员会实到会人数需超过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习有关文件

主任委员组织学习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

1.《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附件1);

2.《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正式文号未出,以正式文件为准,附件2);

3.《湖南科技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科大政发[2015]67号,附件3);

4.职改纪要【20161号(附件4)。

(二)审阅推荐材料

1.基本资格审查

推委会按《湖南省深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中相应的标准进行基本资格审查;

2.学术资格审核

推委会参照《湖南科技大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科大政发[2017]67号)文件,填报《推荐评审教学科研条件评议表》(附件5-6),给出评议结论,由推委会成员签字确认。

(三)推委会评议并推荐

1.确定推荐对象:基本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评议:根据科大政发[2017]67号文件对参评人员的材料进行评议;

3.投票:推委会根据参评人员的学术资格审核情况进行投票(辅导员认定中级职称由学工处组织推荐),获得二分之一及以上票数为通过。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确认推荐名单,按参评人员所在系部对应的一级学科排名,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各单位各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7);

4.公示:推荐通过人员名单应当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根据湘人发[2017]72号文件精神,学校在评审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正高通过率控制在40%以下,副高55%以下),为保证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协调,开展推荐工作。

三.报送材料

各教学院在2018330日前将职称推荐评审的相关材料交校职改办,具体材料如下:

(一)《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各单位各级职称推荐结果汇总表》(附件7),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二)《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科研业绩情况公示表》、《湖南科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教学公示表》纸质档的审核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按审核结果修改后的电子档;

(三)《推荐评审2017年度业技术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附件8)由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档(A3纸打印)及电子档;

(四)《推荐评审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成果业绩汇总表》(附件9)由单位签字盖章的纸质档(A3纸打印)及电子档;

(五)推荐评审人员的职称材料。

四.填报职称系统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一使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软件,按该软件设定的各类代码,准确采集和生成上报各类信息及花名册。请各教学院职称联络员在46日前完成职称系统的填报录入工作(也可到师资科办公室录入)。

五.交纳评审费。

2017年度评审费标准为高级400元,中级230元,初级125元。请各学院职称联络员在学校职称评审完成后收齐,统一交财务处,并将收款收据复印件交校职改办。

六、其他事项。

(一)评审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全部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材料补充、更换事宜。

(二)报送材料地点:综合楼425,联系电话:58290213,电子信箱:szk@hnust.edu.cn               

                                            

人事处

201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