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学评优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7〕149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本科教育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有效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本科教育教学中的主导作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关于下发<湖南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大党发〔2014〕29号)和《关于下发<湖南科技大学教学评优及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大政发〔2012〕45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度校级教学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原则    

    凡参加各类教学评优工作的个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二、评优项目

    2017年度评选优秀教学系(部)奖、教学奉献奖、优秀青年教师奖、教学优良榜、优秀教案奖、优秀多媒体课件奖等六类奖项。各单位各类教学评优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评优办法

    (一)优秀教学系(部)奖

     1. 评选条件

    (1)教学系(部)成员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为人师表、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教学系(部)能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选定、编写或编译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编制教学进度计划。

    (3)教学系(部)能根据学校和学院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出本系(室)课程建设的具体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教学系(部)必须承担了校级以上(包括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获得过校级(包括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5)教学系(部)成员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发生;教学系(部)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开展课程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有详实的记录。

    (6)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改革。近两年教学系(部)成员至少有一项主持的校级或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结题,且无未按期结题的项目。

    (7)教学系(部)重视师资培养工作,有本系(部)教师的进修提高规划。注意检查、考核教师的业务进修情况,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特别是注重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培养学术带头人,形成了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梯队。

    (8)教学系(部)建设、管理规范,有相应规章制度,活动开展正常且有三年及以上记录。

    (9)教学系(部)所负责的本科专业的学生的考研率、就业率、四(六)级英语通过率须达到全校平均水平以上。

    (10)科研促进教学效果明显。教学系(部)成员近五年至少主持并完成了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11)否决性条件

    ①近三年来,出现教学事故、擅自调课、停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擅自更改培养方案、无大纲或不执行大纲、无故不完成授课计划、提前结束课程、考试漏题、批卷不认真、擅自更改成绩、指导实践环节(含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不负责任影响教学效果、教学有关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影响教学活动等此类受到学校通报的事件。

    ②各教学环节的教学文件不建全。

    ③没有按计划完成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任务。

    2. 评选程序

    (1)各教学院限报1个优秀教学系(部)。

    (2)各教学院认真填写《湖南科技大学优秀教学系(部)申报表》(附件2);所有申报还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近三年教学系(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教研活动计划和活动记录、教学系(部)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反映教学系(部)建设成果材料。《申报表》要求打印一式三份;附件材料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相关电子文档。

    (3)提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本次评选10个。

    (二)教学奉献奖

    1. 评选对象

    长期在教学第一线承担普通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岗专任教师,在我校任教15年以上。

    2.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学一线岗位,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并在高校教学一线连续工作15年以上(其中在我校教学一线具有连续5年以上的教学工作经历),年度教学工作量高于所在教学单位教师的平均工作量。

    (2)全心全意投入教学工作,勤勤恳恳钻研教学业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创新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受到同行教师和广大学生的好评,在历年的教学考核中获得优良评价。

    (3)坚持育人为本,关爱学生,自觉承担所授课程的课外辅导答疑、对学生的学业帮助及课外学习活动指导等相关工作,同时以人格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每个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4)师德高尚,品行端正,教风优良,为人师表,淡泊名利,自尊自律,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未在校内外担任任何行政职务(学术性组织或机构除外)。

    3. 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申报材料,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

    (3)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本次评选不超过10人。

    (三)优秀青年教师奖

    1. 参评对象

    在参评年度独立担任教学任务(包括实习、设计),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

    2. 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风严谨,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和职业道德。

    (2)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优秀素质。

    (3)坚持在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学生工作第一线,勤奋工作,开拓创新,成绩显著,坚持为本科生开课,公认教学效果优秀,近3年中工作业绩突出。

    3. 评选程序和办法

    (1)个人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教师申报材料,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按学校下发指标择优向教务处推荐候选人。

    (3)教务处对学院推荐人选,结合校督导团对任课教师的测评和日常教学管理检查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4)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本次评选20人。

    (四)教学优良榜

    1. 参评对象

    教学认真负责,教学效果好,为人师表,在本年度独立担任各类教学任务(包括实习、设计)的教师。

    2.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 授课认真,教学效果好。能受到广大学生和同行的一致好评,学生测评和同行测评位居学院前列。

    3. 评选程序

    (1)“教学优良榜”主要由学生测评确定,反映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认同程度,学生参评率必须达到75%以上。未完成学风测评的教师不能参加“教学优良榜”的评定。

    (2)学院根据测评统计结果,按任课教师比例8%向教务处推荐人选(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填写《2017年度推荐“教学优良榜”教师名单一览表》(附件5)。

    (3)学院推荐人选必须是学生测评结果专业排名第一或者系部排名第一。

    (4)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根据校督导团对任课教师的测评和日常教学管理检查考核结果综合评定,由学校审定。

    (五)优秀教案奖

    1. 参评对象

    2016、2017年本科教学课程的教案。

    2. 评选条件

    (1)编写规范、科学,教学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有特色。

    (2)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3. 评选程序和办法:

    (1)各学院进行初选,填写《2017年度推荐“优秀教案奖”汇总表》(附件6),并向教务处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2)提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本次评选30门。

    (六)优秀多媒体课件奖

    1. 参评对象

    2016、2017年本科教学课程的多媒体课件。

    2. 评选条件

    (1)教师开发、编制和正在使用的具有特色的多媒体课件;

    (2)教学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有特色,对提高教学质量有明显效果的多媒体课件;

    (3)创新性突出,具有一定的科学及实用性,体现出教书育人等特色的多媒体课件;

    3. 评选程序和办法

    (1)各学院进行初选,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度推荐“优秀多媒体课件奖”汇总表》(附件7),并向教务处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2)提交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本次评选30门。

    四、项目奖励

    所有项目经学校批准后,对获奖者发文表彰、发给荣誉证书,按照《关于下发<湖南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大党发〔2014〕29号)中附件5《湖南科技大学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予以资助。

    五、材料上交具体要求

    1. 2017年12月19日11:00前,请将除“教学优良榜”外所有奖项的申报、推荐材料交教务处,逾期未交将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相关材料(教学优良榜推荐名单2018年1月9日16:00前交);具体受理科室如下:

    (1)教学奉献奖、优秀青年教师奖、教学优良榜、优秀教案奖、优秀多媒体课件奖推荐材料交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联系人:尹利平,地点:综合楼304,电话:58290044);

    (2)优秀教学系(部)申报材料交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向夏芸,地点,综合楼303,电话:58920212);

    2. 所有参评的课件均需上传到教务网“自主学习中心”平台(用户名为本人员工号,密码123456),未上传到“自主学习中心”平台的课件取消参评资格;上传到“自主学习中心”平台的参评教案,将在评审时予以加分(如是手写稿可扫描并做成PDF文档上传至资源平台)。

    3. 作者对参评教案和课件具有完全知识产权,并签署《作品版权承诺书》(见附件8),承诺对参赛作品所引发的任何版权争议或其他权利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4. 推荐材料应按表格要求打印在A4纸上并签字、盖章,教学奉献奖、优秀青年教师奖、教学优良榜、优秀教案奖、优秀多媒体课件奖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ljk@hnust.edu.cn,优秀教学系(部)奖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jyk@hnust.edu.cn。

 

 









 

 

                                           教务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