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改革研究工作,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同时根据《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推荐及已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申报条件

1、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法令、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近五年没有出现教学事故和拆错。

2、承担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不能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4、作为负责人只允许申报1个项目。以往作为负责人承担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质量工程项目)必须按规定结题,未按时结题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申报要求

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教学改革为重点,紧密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现阶段重点任务和重要教学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大胆探索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进教学管理、教学评价和质量监控等的新思路、新举措,重点围绕课程建设开展研究,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研究期限不得超过2年。

(三)项目指标分配

序号

单位名称

指标数

公共课指标

1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2

 

2

土木工程学院

2

 

3

机电工程学院

2

 

4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2

 

5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

1

6

化学化工学院

2

 

7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2

1

8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

1

9

生命科学学院

2

 

10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

 

11

人文学院

2

 

12

外国语学院

2

1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4

教育学院

2

 

15

商学院

2

 

16

艺术学院

2

 

17

体育学院

2

1

18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

 

19

材料学院

2

 

20

继续教育学院

1

 

21

教务处

2

 

22

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和团委

1

 

23

其它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

2

 

24

工程训练中心

1

 

25

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1

 

合计

44

6

(四)项目管理

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湖南科技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0〕114号)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本年度一般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每项资助0.4万元。

项目实行过程与目标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项目承担单位要为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和必要的支持,职能部门对研究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

获准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五)已立项项目结题

已立项到达完成时间尚未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结题名单详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结题汇总表》(附件1)。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简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附结题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装订成册,含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和效果证明材料、依托本项目获得的奖励、依托本项目发表的论文、项目立项批文、项目申请书等相关材料。

(六)材料受理

1、申请者须填写《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一份。

2、每个解体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简表封页复印件。

3申报学院须填写《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4)、《2017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5),汇总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每个申报单位的材料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单位2017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字样。材料必须包括:项目申请汇总表及申请书、项目结题汇总表及结题材料。

5、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二、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一)项目设置、项目申报及评审、项目管理等相关要求参照《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7293号)(见附件6)执行。

(二)项目指标分配

省教育厅分配我校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共23项,其中普通教育项目18项、继续教育项目2项、公共英语项目3项。学校采取限额、分类申报,统一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1、普通教育项目

由各教学院、教务处择优推荐1项,党政机关及直属单位作为一个申报单位由机关党委择优推荐申报1项。

2、继续教育项目

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申报,与继续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相关的单位择优推荐申报1项。

3.公共外语项目

公共外语教改项目由外国语学院择优推荐申报3项,不再在普通教育项目中申报。

4、其他项目

1)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学会遴选项目

由各教学院择优推荐1项自行报送至相关专业委员会(学会)。

2)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

由从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者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再择优推荐至省就业指导中心。

(三)项目材料申报

为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常态化管理,从今年开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都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平台具体工作流程另行通知。

1、往年信息填报

为做好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往年项目信息都应在平台中填报,具体项目名单和填报指南另行通知。学院要积极组织做好往年项目的填报工作,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16—9月29日。请各学院于9月25日之前完成填报,未按时完成填报工作的学院,学院将不受予该学学院今年项目的申报。

2、今年项目的申报和结题

1)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申请者须填写《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8),一式两份,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同时,应在平台中完成推荐审核工作。

2)申报项目结题的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8),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结题名单详见《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结题汇总表》(附件12)。同时,应在平台中完成申报工作,项目结题还需上传佐证材料。

3)平台开放时间为2017年109—10月13日

4申报单位须填写《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10)、《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11)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13,以上汇总表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5)以上申报材料纸质文档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79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3、项目中期检查

1)所有项目的中期检查教育厅委托我校进行。须进行中期检查的项目为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

2)申报单位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14)以上汇总表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15)一式一份,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中期检查表封面复印件。

4)以上申报材料纸质文档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单位于2017918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三、其他说明

1、教研科联系方式:综合楼303,58290212,电子邮箱jyk@hnust.edu.cn

2、所有材料请按时报送纸质盖章文档和电子文档。

3、通知及附件可在教务网上下载。

4、不接受个人送交的材料。

 

附件1:《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结题汇总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简表》

附件3:《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4:《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拟立项项目汇总表》

附件5:《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6:《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附件7:新增2017省教改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指南

附件8:《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9:《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10:《2017年湖南科技大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附件1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12:《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需结题汇总表》

附件1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

附件1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1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报告书》

 

教务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