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28 访问量:
为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留学基金《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1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项目选派计划为3人左右(不超过3人),留学期限为3个月。
2.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的教学科研人员计划选派5人左右,留学期限为3—12个月,我校原则上为12个月。
二、选派范围及条件
1.我校在职教师和管理干部。
2.符合《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150〕号)》的要求。
3.请申请人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查阅《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关于做好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150〕号)》等相关文件。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
1.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7年第二批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10日,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名。
2.学校受理时间:学校将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方可向基金委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在9月6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按规定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于9月6日下午3:00前提交至国际教育楼204室或202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提供一份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原件,其余三份提供与申请表条码一致的空白表,并同时将推荐意见电子稿发至邮箱faoffice@hnust.edu.cn, 由学校统一填写后加盖学校公章。
四、评审、录取
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经校内公示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录取。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应提前联系、准备外方邀请函,派出研修时间应在资格有效期之前(2018年3月31日)。
2.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一旦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3.第二批录取人员资格有效期调整为2018年3月31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录取人员除外),不办理延期手续。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外语未合格人员,如申报时已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可提供在读证明,先行申报,成绩合格后派出。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如有疑问,可来电或当面咨询。电话:58290993,58291454。
国际交流处
2017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