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时间:2016-10-18 访问量:
校属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和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年度考核的通知》(湘教通[2016]444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人字[1998] 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16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1、主要从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荐;
2、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好,能积极奉献,团结合作;
3、有深厚的专业基础和良好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熟练掌握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较强,初步明确学科主攻方向;
5、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7人。各教学科研单位具体推荐指标见下表(可不推荐)。机关、直属单位双肩挑人员到其学科所在教学科研单位进行推荐。
序号 |
教学科研单位 |
推荐名额 |
备注 |
1 |
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1 |
|
2 |
土木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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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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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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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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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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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1 |
|
8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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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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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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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人文与传播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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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外国语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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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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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教育学院 |
1 |
|
1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 |
|
16 |
艺术学院 |
1 |
|
17 |
体育学院 |
1 |
|
18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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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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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湖南省机械设备健康维护重点实验室、先进矿山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1 |
|
21 |
煤炭资源清洁利用及矿山环境保护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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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地理空间信息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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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海洋矿产资源探采装备与技术湖南省工程实验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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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理论有机化学与功能分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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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页岩气资源利用与开发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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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智能制造研究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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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南方煤矿瓦斯与顶板灾害预防控制安全生产与煤矿安全开采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
1 |
|
合计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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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荐程序及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推荐程序按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教人字[1998] 11号)的规定执行。
1、单位推荐
10月19日前,个人到所在教学、科研单位申请,由单位学术委员会确定推荐到学校的推荐人选。
2、申报材料
①《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二);②被推荐人拟定分年度培养计划(三年);③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复印件;④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其中提交著作的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件。著作原件另附。),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⑤《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三);⑥《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材料送审卡》(附件四)。
所有材料由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各被推荐人请于10月20-21日带送审卡等材料至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学院、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后交人事处师资科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评选
学校组织推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评议,确定培养对象推荐名单并公示。
3、材料上报
10月28日前,已确定的推荐人选请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2/jsc/。申报材料第①项请各被推荐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填报,第②、③、④项请各被推荐人进入管理系统直接上传。
四、纸质上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第①、②、③、④项分别依序装订成册后,与第⑤项一并上报(纸质材料各二份)。
五、推荐要求
推荐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对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认真对待,择优推荐,做到政策、条件、推荐结果三公开,推荐工作透明,确保按时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58290213,联系人:韩春伶,邮箱:1130010@hnust.edu.cn
人 事 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