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教育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6-08-03 访问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全面考察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规范招生复试工作程序,保证研究生的入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学院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管理实施。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研究生硕士点成立复试小组。
第三条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制订学院招生复试原则和复试办法;
(二)对拟参加复试报考的研究生进行调档,组织研究生调剂工作;
(三)审定学院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并向学校研究生学院招办上报;
(四)组织学院研究生的复试报名、专业复试、加试等工作;
(五)组织学院复试研究生体检;
(六)到各硕士点进行旁听,检查复试工作;
(七)确定拟录研究生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办;
(八)对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政治表现和人事档案审查;
(九)向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四条 学院各研究生硕士点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一)对拟参加复试研究生的考试成绩、专业学习情况进行审查,初步确定本硕士点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上报;
(二)组织本学位点的专业复试工作(包括笔试和专业面试);
(三)初步确定本学位点拟录取人员名单并上报。
第三章 复试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 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应按1(实际录取数)﹕1.2-1.3(复试人数)的差额确定复试人数。各复试点秘书要认真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作好复试情况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成绩连同原始记录一并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学位点要及时将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排名顺序上报,由学院通知考生,并进行公示。
第六条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程考试,专业综合面试。对同等学历者还要加试两门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程笔试。其中英语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其余考试由学院及各学科点组织。
第七条 各课程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专业课程考试试卷由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考试形式为闭卷,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二)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知识面、理解与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形式由各学位点自定。满分100分;
(三)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学校外语学院组织实施,满分100分;
(四)同等学历加试的两门专业课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第四章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第八条 复试成绩(专业课程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测试成绩)低于12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九条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第十条 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第一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调剂生成绩可根据初试成绩、专业课考试内容、复试成绩等综合测评决定录取排名。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二○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