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教育

通知公告

湖南科技大学2018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为深化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研究生)。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的推免生还须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且所学专业原则上要与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分配给我校岗位的学科一致。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除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研究生,各学院相关专业接收推免研究生的人数不超过下达专业招生指标人数的50%硕师计划推免生名额及接受专业按省级教育部门下达情况执行。非全日制所有专业不接受推免研究生。

三、奖励政策

1、学校为录取的推免研究生提供5000元生的新生奖励。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9000元年)和助学金(6000元年)。学校可优先给推免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2、推免研究生可优先选择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优先资助到国外知名院校交流学习和联合培养。

3、优秀推免研究生还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校长奖、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暑期调研实践项目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累积最高可达10万元。

4、参加复试的推免考生给予交流补贴,省内考生500元人,省外考生1000元人。

5硕师计划推免生不享受以上奖励政策。

四、申请办法

1.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是我校统一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2.我校推免研究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进行。

3.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查询我校招收推免研究生的简章和专业目录,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个人信息和专业志愿,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

4.我校将分批次审核申请推免研究生的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的原则,学校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向符合我校条件的、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发复试通知。

5.具有推免资格的学生可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及相关院系联系,了解推免研究生的具体政策等相关信息,具体的联系方式见附件。

五、复试办法

复试由学院组织,采用专业笔试、综合面试等方式,主要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以下材料参加复试:①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②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③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其他能反映学术水平的成果证明;④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复试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复试工作在20171024日之前完成。

六、录取

1.录取。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研究生,由学校在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发布预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预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2.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研究生名单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和推免研究生服务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将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7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