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科技大学第九届研究生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7-03-08 访问量: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文艺活动的发展,丰富我校研究生的课余生活,充分挖掘研究生的艺术潜质,促进各学院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现研究生院(工作部)决定,举办第九届研究生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湖南科技大学第九届研究生“唱响心声•音为梦想”校园“十佳歌手”大赛二、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0日——4月7日
三、赛程安排及注意事项
1、初赛
间:2017年4中旬
暂定地点:南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说明:初赛将从各学院所报名参赛选手中选出前10位进入总决赛。
2、总决赛
时间:2017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地点:南校区俱乐部
说明:总决赛将结合2017届毕业生晚会一起进行。
四、活动要求
1、报名要求
各学院在分会主席处报名,各学院所报参赛选手由学院统一推荐,推荐人数至少3人,艺术学院音乐专业特长生限报2名,特殊情况可以酌情处理。各学院上报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湖南科技大学在读研究生。所有学院将报名表统一发至指定邮箱:644425175@qq.com,联系人:胡紫薇,联系电话:15073208737。
2、参赛要求
(1)所选歌曲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能展现我校研究生风采;
(2)上报内容:歌曲的名称、演唱者、时长、伴奏、联系方式等;
(3)参赛形式不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对唱、组合演唱、戏曲、唱腔、乐队均可。其中任何类型的歌曲都可有附加形式(总决赛必须有附加形式),如伴舞,音乐剧等;每位选手在初赛和总决赛中均可展现其他才艺形式,优秀者可适当加分;
(4)初赛每人须准备两首曲目(初赛分为两轮),第一轮须带伴奏,进入第二轮的选手演唱方式为清唱,最终进入总决赛选手演唱曲目不能与初赛相同,总决赛选手须有附加形式,附加形式可为伴舞、伴唱、乐队、音乐剧等;
(5)未能按时参加比赛者,视为自动弃权;
(6)参赛选手初赛的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