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教育

通知公告

湖南科技大学 商 学院 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地做好我院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现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坚持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招生考试也是育人”理念,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坚持以德为先,将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原则,注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完善分类选拔机制。坚持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改进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以生为本。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完善并落实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通畅的问题反馈与处理渠道。

(五)坚持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服务。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复试、录取等工作时间。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的突发事件处置,确保复试工作安全、高效和圆满完成。

(四)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评委小组

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评委小组,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奇数。复试评委严格遵守《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面试评委职责及面试行为规范》,评委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组均须安排专人对复试全程同步录像。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一)本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教育博士招生计划到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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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英语≥35分、业务课≥50分、总分≥155分

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详见《湖南科技大学学院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名单》(附件1)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现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目均为量化考核。面试取各复试评委各项独立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1)笔试

  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必要的专业外语、专业综合等科目的笔试。

2)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与科研能力,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复试内容

(1)英语水平测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内容包括: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若条件许可,可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流程

1.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复试考生复试费为120元。

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选择“学生业务”→“非税缴费”,用“本人报名号+2025”和姓名登录,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缴费开始时间为6月4日10:00,所有考生均须完成缴费后才能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

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在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人初试准考证(不得涂改);

       (3)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下载)

(4)《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5)《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表》(附件3);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3.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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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有变动,实际安排以学院正式通知为准。

4.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百分制)组成。

面试成绩权重:65%。

复试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65%)+面试成绩×65%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权重均为50%。

总成绩(100分)=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规则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本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经查实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60分;

③经查实提交材料弄虚作假者;

④经查实初试、复试舞弊者。

(3)拟录取名单公示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并手写签名《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材料须真实有效,复试全程须恪守诚信,不得在复试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二)《湖南科技大学2025年“普通招考”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鉴定表》(附件3)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由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意见。

(三)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须在2025年6月18日前告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291000,邮箱:yjsc@hnust.edu.cn),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拟录取名单时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并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025年6月20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调档的,视为自主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严禁考生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该生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提供近三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到相关学院。

六、招生监督

(一)工作人员须严守保密纪律及相关规定,对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单位或当事人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追责问责,追究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校研究生招生督查工作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湖南科技大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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