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的通知
时间:2017-03-09 访问量:
各学院: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4]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开展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培养基金面向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学科,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基础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的研究生培养。
培养基金用于资助当年暂无科研经费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用于培养研究生。学校按照每年15万元预算培养基金总经费。资助额度5000元/项,申请人5年内限报一次。
研究生培养基金实施限额申报,能源、土木、机电、信息、计算机等学院限额申报1人,其他学院限额申报2人。
(二)申报条件
1.已完整指导过至少一届毕业生。
2.培养质量较高,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专家评价意见平均良好以上结论;任期内没有出现教学差错或事故;至少应有学制内1名在读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优先。
3.指导教师科研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近期内取过较好的学术成果。
4.当年暂无可支配科研经费。
二、申报程序及评审办法
1.符合申报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个人申请,填写《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申请表》(附件1),经学位点讨论通过后,报申请人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研究生院对申请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执行。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3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上交《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申请表》(一式四份)和《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申报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
联系人:周筱芬,联系电话:0731-58291656,电子邮箱:pyb@hnust.edu.cn。
研究生院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