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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材料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及《关于开展2017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1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应用经济学学科评议组关于2017年应用经济学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要参加2017年的专项评估。按照评估工作安排要求,现将专项评估材料进行校内公示。

公示时间:2017628日至629

公示内容:《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

在公示期内学校师生员工可来研究生院质量监控办公室对《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进行查阅、咨询和质疑。如对《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及有关材料有疑问,可向学校纪委或研究生院进行实名反映。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研究生院质量监控科电话:0731-58290303

附件:应用经济学博士点评估制度汇编

ftp://ftp.hnust.edu.cn/dep/yjs/yyjjxzdhb.docx

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专项评估自评报告

ftp://ftp.hnust.edu.cn/dep/yjs/yyjjxpg.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