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教育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11-09 访问量:
各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根据湖南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7年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98号)及《湖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1]39号)要求,我校继续实施“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研究计划。现将我校申报湖南省研究生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我校在读全日制且非带薪研究生(原则上不考虑已进入最后一年学习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毕业前必须结题。
2.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和条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3.每位研究生最多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且在攻读同一层次学位期间已获得过省校级“创新项目”资助的研究生不得再次申报该项目。
二、申报数量与资助标准
(一)申报数量
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名额分开计算。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分配名额共8项。
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校研究生人数(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计算2015、2016级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计算2016级研究生)进行限额分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分配名额65项,专业学位硕士分配名额30项(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理工类资助金额10000元,其他类8000元;硕士研究生“创新项目”理工类资助金额5000元,其他类4000元。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3),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把关并签署意见,交学院研究生秘书汇总(附件2)。
(二)学院综合考虑研究基础、条件、研究生科研素质、学术态度和导师指导力量等因素,组织同行专家评审,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并于学院网页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四、申报材料
请相关申报学院于12月1日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交《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和《湖南省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谭艳,联系电话:0731-58291656,电子邮箱:556921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