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查细则
时间:2024-12-23 访问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博士研究生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试行)》(科大政发〔2024〕82号)相关规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近三年招生计划情况,以科研为导向,根据科研成果、年龄和进账经费等拟定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如下:
一、年龄条件
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人不超过62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年龄顺延2年;院士及院士有效候选人,年龄不做要求。与学校另有协议的,按协议年限执行。申请人年龄超过60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的,须配备校内第二导师。
二、人才培养条件
1.作为第一导师完整培养过一届相关专业(经济管理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出现培养事故。
2.近三年没有出现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
三、科学研究条件
近五年满足条件1且满足2至6中的至少一条:
1.主持在研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在研教育部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累计2项。
2.主持在研国家级重点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累计2项。
3.获得国家科研奖励的完成人(有效排名),或国家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特等奖前15名、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5名),或人文社科类省部级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特等奖前4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4.发表“权威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或发表“重要期刊”及以上论文2篇,或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3篇。
5.累计科研到账经费120万元以上。
6.科技成果转化到账200万元以上,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2000万元以上。
2024 年 1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