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学运行与管理

商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

      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科大政发 2024〕 81 ),结合我院本科专业设置和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学院副书记

成员:学院其他领导、各系部负责人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二、转入、转出专业及人数

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受限制。

(二)各专业转入总指标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生人数的5%--20%以内具体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

三、转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转入商学院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1)秋季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2)金融工程专业和数字经济专业只转入高考首选科目为物理的学生。其他专业转入不限高考首选科目要求。

四、转出基本要求

凡申请转出商学院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4〕81号)相关规定。

五、转专业遴选办法

1)考核方式为转入资格面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秋季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数,各专业进入面试人数控制比1:3(按转入专业指标数计算)。

3)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并于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学院审核同意后的《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

1)对转出申请的审核。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2)对转入学生的考核。学院教务办在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由教学副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教务办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湖南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本科生院。

七、其它

本细则自2025年1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