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

教学运行与管理

商学系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试行)

为调动和发挥本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改革,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4〕14),结合我系本科专业设置和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教学院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学院其他领导、各教研室负责人及一线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二、转入、转出专业及人数

各专业转出人数不受限制。

(二)各专业转入总指标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当年新生在校生人数的5%--20%以内(具体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计划由本科生院统一发布)。

三、转入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凡申请转入商学系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4〕14)相关规定。

(二)基本要求

秋季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

四、转出基本要求

凡申请转出商学系的本科生必须符合《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24〕14)相关规定。

五、转专业遴选办法    

1)考核方式为转入资格面试,由商学系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根据秋季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数,各专业进入面试人数控制比例1:3(按转入专业指标数计算)。

3)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转入学生名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通知要求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并于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前将经转出教学系审核同意后的《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教学系教务办公室。

(二)教学系审核

1)对转出申请的审核。由教学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转出意见。

2)对转入学生的考核。商学系教务办在春季学期第1周星期二根据本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商学系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面试考核。经商学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后,由教学院长、副书记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加盖商学系公章后,由商学系教务办于第1周星期五前将《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转专业情况汇总表》统一报送潇湘学院教务部。

七、其它

本细则2025年1月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湖南科技大学潇湘学院商学系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