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组织开展推荐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推荐最美教师、最美教师团队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8】181号)文件要求,在我校开展“最美教师”选拔推荐活动。

一、评选条件、推荐名额

评选条件、申报类型详见附件1湘教通〔2018〕181号文件。我校可推荐“最美教师”1至2人;“最美教师团队”根据评选条件视具体情况推荐。

二、有关工作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附件2《最美教师推荐对象推荐表》、附件4《最美教师团队推荐表》,提供先进事迹专题材料、佐证材料(包括荣誉证书、相关文件、媒体报道材料等),编辑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各单位进行初审。

2、单位审核: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形式审核,审核人签字、盖公章。将申报人材料汇总并填写附件3《最美教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最美教师团队推荐对象汇总表》。将附件3、附件5纸质版(盖公章)、附件材料于5月11日前送学校人事处师资科。汇总表电子版文档发送邮箱:szk@hnust.edu.cn。统一命名为:“单位-最美教师申报”。

师资科联系方式:0731-58290213

 

 

人事处师资科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