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20183月(第51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83248:0032520:00

考试地点:南校区逸夫楼南栋二、三、四楼计算中心机房。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必备证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必须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并加盖派出所公章。证件不全或照片与考生本人明显不符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准考证下发后,考生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模拟上机、正式考试及以后查分均需使用。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注意事项,并遵照执行。

3、模拟考试安排

考生应参加模拟考试,以便熟悉考试环境并核对本人信息。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模拟考试,方能进入本人的考试目录,核对本人信息。

模拟考试时间:2018318日下午。具体时间考生根据正式考试时间在下表中查找出对应的模拟考试时间。

模拟考试地点:与正式考试地点相同(见准考证)。

批次

正式考试起始时间

模拟考试起始时间

1

2018-3-24-08:00

2018-3-18-13:00

2

2018-3-24-10:15

2018-3-18-13:30

3

2018-3-24-13:00

2018-3-18-14:00

4

2018-3-24-15:15

2018-3-18-14:30

5

2018-3-24-18:00

2018-3-18-15:00

6

2018-3-25-08:00

2018-3-18-15:30

7

2018-3-25-10:15

2018-3-18-16:00

8

2018-3-25-13:00

2018-3-18-16:30

9

2018-3-25-15:15

2018-3-18-17:00

10

2018-3-25-18:00

2018-3-18-17:30

4、上机考试

1)考生按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报到,交验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并随机抽取考试机号。候考室设置如下:

考试地点

候考地点

逸夫楼二楼222-1机房

五教2-1

逸夫楼二楼222-2机房

五教2-1

逸夫楼二楼217机房

五教2-2

逸夫楼二楼220机房

五教2-2

逸夫楼三楼326/333机房

五教2-3

逸夫楼三楼330-1机房

五教2-3

逸夫楼三楼330-2机房

五教2-3

逸夫楼四楼418机房

逸夫楼108

2)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后应听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坐在指定位置上,认真听取考试注意事项。考生在考试前由带队人员统一带入考场,考试前考生不得自行进入考场。

3)进入机房后,只能携带笔、准考证、身份证等必备用品,不得携带书籍、资料、U盘、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以及计算器、手提电脑、PAD等辅助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

4)考生按抽签号码,在指定机位就座,点击桌面考试系统,在准考证登陆状态下正确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同时校对显示器上显示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本人相符,如不正确,请举手报告监考老师进行登记。

5考试过程中应注意随时存盘始终在自己的考生文件夹下答题交卷前关闭所有窗口,否则影响评分,后果自负。交卷,经监考老师检查无误后离开考场。考生退场时,不得将草稿纸带出机房,不得在考场附近喧哗、逗留。

6)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机器故障,应举手报告监考老师,不得擅自关机。

7)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机房制度,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吸烟、吃喝东西、喧哗、上厕所,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U盘、MP3等存储设备,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及取消考试成绩、停考等处罚。对有意破坏网络和扰乱考试秩序者,由公安部门依法论处。

5、考试后50天,考生可通过全省联网的16885885查询成绩。

6、特别提醒:根据《湖南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45号),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故意销毁考试材料等行为,认定为考核作弊,给予记过处分;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等行为,认定为考核作弊,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或考号等信息、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等行为,认定为考核作弊,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欢迎广大学生共同监督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731-58290217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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