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的通知

 教务处〔2017〕101 号

 

关于举办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推动中文专业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尤其是写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陶冶学生情操,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决定举办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届大学生写作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委会

成立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比赛组织和领导工作。

  任:施式亮

副主任:杨  清、刘奇玉、廖加林

  员:谢献忠、聂志军、邓  辉、王奕祯、曾春蓉

  书:陈明奎、马忠石

二、参赛对象

人文学院在校本科学生,其他学院择优推荐5-10名学生参加比赛。

三、竞赛内容

以培育人文精神、传承文学经典、提升专业能力、强化专业教学效果为目的,选择某一古今中外文学经典、文学现象为对象,撰写文学评论文章和回答有关问题。

四、竞赛流程

大赛分为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学生自行上交作品,复赛由大赛组委会依据初赛情况确定参赛选手并现场组织。具体赛程如下:

(一)报名

9月26日之前,请各学院及相关专业班级将参赛学生名单(含学号、姓名、专业、联系电话)交到人文学院学工办(文科楼B404)。

(二)初赛

1.2017年10月9日,各参赛选手依据比赛内容上交参赛作品至人文学院学工办。电子档发送至15329161@qq.com

2. 2017年10月16日,学校竞赛委员会组成七名专家进行初选,确定参加学校复赛的选手名单,约为50人。

(三)复赛

1.2017年10月23日,完成校内复赛选拔(复赛地点另行通知),并向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组委会上报推荐参加比赛的领队和选手名单。

2.复赛分笔试和答辩两个阶段:

1)笔试为文学评论文章写作,形式为闭卷;

2)答辩由专家委员会在批阅笔试试卷后,根据成绩,选择前20%左右的优秀选手参加,其他选手现场观摩。答辩内容为与笔试有关的作品阐释。竞赛流程包括选手现场阐述、评委现场提问、评委现场计分、现场公布答辩成绩等环节。每位选手的答辩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答辩成绩为加分成绩,计入参加答辩选手的总分。不参加现场答辩不得评为一等奖。

3.现场答辩之后安排参赛选手代表交流发言、专家点评和大赛组委会领导讲话、公布竞赛结果公示名单等环节。

4.比赛正式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认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奖励办法

(一)竞赛设立个人奖。

个人奖包括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若干,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人数的8%、12%、20%。

(二)依据参赛作品质量,学校将从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中择优推荐5名选手参加由中南大学组织的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的复赛,其余专业获奖选手不推荐参加复赛。

六、其他

(一)大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成员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参与工作,不徇私,不偏袒,珍惜大赛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二)大赛不向参赛选手收取费用。我校将统一为参加湖南省复赛选手交参赛费200元。

(三)所有参赛人员须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参赛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所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况相应取消比赛资格,宣布成绩无效,撤销获奖名次,追回获奖证书,通报所在专业并建议给予等同考试舞弊的处分。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复赛笔试评分标准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复赛答辩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

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复赛笔试评分标准

评估指标

满分值

评分标准

A

B

C

D

中心突出

30

12

9

6

3

结构分明

20

8

6

4

2

语言精简

20

8

6

4

2

内容创新

30

12

9

6

3

评分方式: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剩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即为选手得分。

 

 

附件2.

湖南科技大学第二届大学生写作竞赛复赛答辩评分标准

评估指标

满分值

评分标准

A

B

C

D

阐释清晰

10

4

3

2

1

观点明确

10

4

3

2

1

表达流畅

10

4

3

2

1

评分方式: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剩余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即为选手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