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湖南科技大学个人收入综合管理系统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随着国家金税三期工程的推行,税收工作尤其是个税工作凸显法治化、规范化和智能化,为了适应税收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个人收入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国家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国税发[2005]120号)和《湖南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科大党发[2014]29号)、《湖南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6]44号)等相关规定,从201741日起,学校启用湖南科技大学个人收入综合管理系统发放学校科研项目立项和绩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收入综合管理系统既是依法治校的要求,也是学校深入综合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的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及培训工作;

二、请各位老师认真熟悉系统操作办法,按要求使用系统,学校科研立项和绩效奖励必须先走系统财务才予以发放;

三、若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

附件:湖南科技大学个人收入综合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

         科学技术处 社会科学处 财务处 

                                       2017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