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教育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湖南省第三届高校MPA案例大赛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精神,为省内高校研究生提供一个利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平台,推动MPA教学改革和学习发展,推进案例教学模式的广泛应用,提高MPA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南省第三届高校MPA案例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办及承办单位
本届高校MPA案例大赛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湘潭大学承办,《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协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二、赛事安排
1.比赛形式:本届案例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
2.参赛对象:全省招收有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的培养高校均可自由组队参赛,每所院校至少选派2支研究生代表队,每团队由4名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组成。邀请全省公共管理学科专业联盟院校的本科生自由组队参加初赛,每所院校可选派2支代表队,每团队由4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组成。
3.奖项设置
1)本科生组:根据报名情况评选出本科生组的优秀案例奖若干项(占本科生自编案例的40%),颁发获奖证书。
2)研究生组:设团队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设最佳个人风采奖3项、优秀辩手奖12项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6项。对获奖团队和个人颁发奖杯、奖金及获奖证书,同时为进入决赛队伍指导教师颁发获奖证书。
三、比赛细则
1.初赛:各单位可在20171030日前举办校园选拔赛,选拔参赛团队。参赛团队需编写案例,并制作案例使用手册(具体要求及格式见附件2),于1030日之前将案例文本和案例使用手册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案例文本及使用手册评分规则(附件3),于1115日前组织省内外专家对案例文本和使用手册进行匿名评审和筛选。本科生组评选若干优秀案例文本,研究生组评选出12支代表队进入复赛,案例文本成绩带入决赛阶段。
2.复赛:2017122日,湘潭大学,具体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1116日,主办方选定6个规定案例题目。进入复赛团队通过抽签确定案例主题和对抗分组。复赛通过如下流程进行一对一对抗淘汰,胜出的6支队伍进入决赛。
3.决赛:2017123日,湘潭大学,具体竞赛地点另行通知。
各队自带初赛阶段撰写的案例进行展示,分为4个部分,依次为团队展示、现场陈述、观众互动和评委提问(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
1)团队展示:不限定展示形式,可追求创新(5分钟);
2)现场陈述:采用口述、多媒体演示等方式(15分钟);
3)观众互动:现场观众与案例队员互动问答(3分钟);
4)评委提问:评委老师提问,队员答辩(7分钟)。
各队比赛总分为初赛阶段案例文本评审分和决赛现场分析展示分共同构成,其中案例文本评分占30%,现场分析展示分占70%。每项分值的最终得分均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的平均分。每个参赛团队比赛结束后,由主持人现场宣布比赛得分。
四、评委遴选及评分标准
1.评委遴选规则:比赛评委由大赛组委会统一从全国MPA教指委专家库和省内相关实务部门中遴选确定,并在比赛正式开始前对评委进行比赛规则培训。
2.案例文本评分标准:MPA教指委案例评分标准(折算百分制)。
3.复赛阶段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案例与问题解决方案陈述(20):案例文本理解透彻;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层次清楚,逻辑严密。
2)相互点评(20分):总结准确、观点明晰,提问简明,击中要害;推理合乎逻辑;论据充分、分析透彻,表达清晰。
3)质疑回应(25分):提问能迅速抓住对方观点及失误,驳论精到,切中要害。回应正面、直接、准确、简洁。提问及回应内容与案例无关、发言内容不健康或进行人身攻击应进行扣分。质疑问题超过规定扣分。
4)总结陈词(15分):语言表达清晰、流畅;层次清楚,逻辑严密;对对方观点进行质疑,同时强化本方观点,并能首尾呼应。
5)团队配合(20分):四位团队成员有团队精神,能相互支持,配合默契,观点统一,论辩衔接流畅。
4.决赛阶段评分标准(总分100)
1)形象(10分):衣着统一、谈吐文雅、行为大方。
2)陈述(30分):逻辑严密、口齿清晰、多种表达方式
搭配合理。
3)观众互动与评委质疑(40分):反应灵敏、言简意赅、回答准确深刻。
4)文案制作与展示效果(20分):文案制作精美,展示形式与案例文本内容相匹配,展示效果好。
五、报名及其他事项
1.参赛团队须按照全国MPA案例规范格式撰写案例文本和案例使用手册。提交的案例必须具有原创性和自主知识产权,且没有以任何形式授权其他组织使用。
2.各参赛团队在1030日之前将案例文本及案例使用手册上交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3.各单位请于1025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盖公章)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 系 人: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王凯伟 赵乾知
联系电话:0731-58292642 13055156683  13087329808
电子邮箱:xtumpa@163.com
 
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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