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教育

硕士生导师

关于做好2016年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根据《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1]2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申请新增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个人申报
符合硕导任职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填报《湖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
二、学院初审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采取会
议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同意票数超过全体委员人数的1/2者),并填写《《湖南科技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初审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评审
1.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及汇总。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学校发文确定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人选名单。
四、材料上交时间
1.申请人于20161031日前,将申请表(2份)和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交学位点所在学院研究生办。
2.各学院于20161114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及申请表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破格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其它原始佐证材料复印件留各学位点所在学院作为档案备查。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动员,按时完成本次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