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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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

关于成立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办(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实验室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商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爱民 叶文忠

副组长:张志彬 戴魁早 张松彪 王鹤

成 员:童杰成 陈海燕 禹红 郭彩虹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对所有实验室的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2)负责制定学院关于实验室管理及安全的相关文件;

(3)指导各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与各实验室及工作室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签署安全管理责任书;

(4)定期检查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实施;

(5)审查各实验室指定的各类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等。

商学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