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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公告

教务部〔2017〕81号 201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生须知

 教务部〔2017〕81号

 

201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和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生须知

 

  2017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定于12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四级:12月16日上午9:00-11:20         

8:30   考生入场                 

9:00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9:10    考试正式开始,做试题第一部分(写作)                       

9:40    听力考试开始

10:05   听力考试结束,收答题卡1  

11:20  考试结束

2、六级:12月16日下午15:00-17:25

14:30  考生入场

15:00  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15:10   考试正式开始,做试题第一部分(写作)

15:40   听力考试开始

16:10   听力考试结束,收答题卡1 

17:25   考试结束              

3、英语应用能力考试:12月17日上午9:00-11:00    

8:30   考生入场             

9:00   考试正式开始,播放听力录音,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11:00  考试结束            

二、参加考试的具体要求

1、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考试当天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14:30开始)入场,上午9:00(下午15:00)后禁止入场,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入场时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3、考生须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橡皮、音频机等文具。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4、答题前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内容,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成绩无效。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还需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至答题卡1上规定位置,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5、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须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6、英语四级和英语六级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

7、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考场内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9、考试期间非听力考试时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10、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三、特别提示

1、为使广大考生做好听力接收准备工作,学校定于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17:30进行音频测试,要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安排的考试地点进行试听,调试好音频机(南北校区音频频率统一为 FM:74MHz)。

2、为方便考生掌握考试时间,每个考场均配备了电子挂钟。

3、考试采取多题多卷,社会上有不法分子贩卖所谓考试答案均属虚假信息,属诈骗行为,请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4、学校加强考场巡视。湖南省考试院选派2名省级督考员对我校所有考场进行巡视;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分教学楼对所有考场进行巡视;各学院学生副书记对本学院学生所在考场进行巡视。

5、配备金属探测仪。考生进入考场前实行安检,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6、考试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学校通过网络视频监控体系,对所有考场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全方位地监控考场情况。

7、屏蔽无线网络、通信等电子设备。12月16-17日学校网络中心将关闭所有教学楼无线网络信号;各考场将放置无线电信号屏蔽仪,且各教学楼均配有无线电信号探测器;湘潭市教育考试院将联合湘潭市公安局、市无线电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对各教学楼周边的无线电信号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无线电通讯工具作弊的违法行为。

8、严肃查处违规、作弊行为。凡是学生参与贩卖或购买作弊器材实施作弊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给予开除学籍的处理。凡考试答案被教育部认定为试卷雷同或使用特殊答案,一律按舞弊处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考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他人抄袭自己的答案,以免造成试卷雷同,如被他人抄袭,后果自负。

9、根据《湖南科技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科大政发﹝2017﹞145号),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故意销毁考试材料等行为,认定为考核作弊,给予记过处分;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等行为,认定为考核作弊,给予留校查看处分;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或考号等信息、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等行为,认定为考核作弊,可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欢迎广大学生共同监督考风考纪,举报电话0731-58290217。   

                                  

教务部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