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查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31 访问量:
教务处〔2017〕45号
各教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与质量管理,树立良好学风,提高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需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将不予答辩。
2、答辩工作需在
3、对答辩的具体要求
①参与答辩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
②每个答辩组参与答辩的教师为3-7人;
③答辩评分时,各答辩教师要依据答辩内容的正确性、逻辑性、实时性和仪态仪表等,填写答辩评分卡并按百分制打分;
④毕业设计(论文)综合评分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和答辩评分等部分组成,评分成绩按百分制打分,分别所占分数比例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行确定;
⑤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90-100)、良好(80-89)、中等(70-79)、及格(60-69)、不及格(59以下);
⑥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学生的重修和答辩由学院安排,并将重修成绩报教务处。
4、学院需加强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指导教师需严格把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毕业答辩之前,各学院可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湖南科技大学检测专用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检(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湖南科技大学检测专用版网址:http://vpcs.cqvip.com/personal/hnust,各学院检测帐号及检测篇数见附件7)。毕业答辩之后,各学院定在
5、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在
6、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优秀率应控制在20%以内,良好率不得超过40%,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毕业人数的2%申报)名单和待评为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按不少于毕业人数的2%申报)名单于
7、答辩完成后须填写《湖南科技大学2017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名单登记表》(附件2)和《湖南科技大学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情况统计表》(附件5),附件1和附件2直接由教务系统中“实践教学-B.毕业设计管理-13.查询分析统计”中自动生成。填好后经办人签名、主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
8、答辩完成后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及总结工作。于
联系人:梁小玲,联系电话:58290017,电子邮箱:sgk@hnust.edu.cn。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2017届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
2.湖南科技大学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名单登记表
3.湖南科技大学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信息一览表
4.湖南科技大学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
5.湖南科技大学2017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情况统计表
6.“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各学院子账号分配及查重篇数安排表
7.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各学院登录名及查重篇数分配表
教务处